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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愿法师:参加社保是僧人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更新时间:2009-05-10 10:07:09点击次数:10221次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受益人群的不断扩大,作为宗教教职人员的佛教出家僧众参保问题日益变得突出起来。佛教出家僧众要不要参加国家社保体系?大家意见分歧,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认为:僧众是靠寺院和佛教信徒供养之人,不需要参保,这样可以更好的管理僧众,对违规的僧众随时“迁单”,有利于促进僧众持戒修行。

    第二种认为:僧众需要参保,这是有利于社会和平、安定的重要因素。

    作为佛教出家僧众中的一员,站在修道者的立场,我觉得有必要阐明自己的观点:

    首先,佛教出家僧众是社会的公民,当然就有权利享受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参加国家社保体系,这是谁也无权剥夺他人享受的公民权力。所以,僧众参加社保,享受公民权利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些抱持传统佛教观点,以佛教戒律或者寺院经济有困难为理由,阻碍僧众参保的推行是违背公民权利的不道德、不道义的行为。

    其次,佛教出家僧众不论修行功夫如何,在如法的僧团修行,都有为社会人群提供宗教净化人心的义务服务。既然为社会提供了服务,尽到了公民的责任、义务,就有享受公民社保的权利。而且,凡圣僧众都有生、老、病、死、苦,都要遵循自然的法则,有谁可以逆反而行?即使是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在日常生活中,也一样每天托钵乞食,一样会年老而腰酸背痛,需要医药治疗,只不过,圣者的身口意是完全纯净,没有凡夫的贪瞋痴。同样,佛教僧众日常修行,每天要吃饭,吃了五谷就难免会生病,因此,就需要社保,需要医疗保障。凡圣僧众如此,这是生而为人的基本权利。那些借故“为了管理僧众,促进僧众的修行”以此理由而剥夺僧众应该享受社保的公民权利,这是违背人权不讲因果的错误思维。

    第三,所有的佛教出家僧众来源于社会,社会本生就很复杂,却不能因为复杂就把社会公民的权利取消。同样,也不能借故僧团复杂而抹杀佛教僧众们积极为社会所作出的安定人心、慈善、教育的功德,更不能因此剥夺僧众们参保的权利。至于出家众参保是否就会积累财富,这要看个人的修行。本人的亲身体会就是:没有医疗保障,我曾经三年没有敢踏进医院的大门,因为没有钱看病,即使病重也要硬挺;因为没有经济保障,我种地自养却继续义务为众生服务。同样是人,为什么我们出家众就不能享受公民参保的权利呢?难道出家众只能永远免费义务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却是社会的末等公民?我们为社会大众免费义务讲经弘法,解决民众苦痛的心灵问题、家庭问题等等,尽到一个宗教师的责任,可是,社会上能有什么是为出家众免费的呢?既然社会不能为僧众提供免费物资,僧众还要活下去,才能为社会义务服务。所以,僧众们参保就是与时俱进,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公民人权的大事。

    第四,大乘佛教的国度,不能托钵乞食,出家众的经济生活就是很大的问题。我们为信众义务忙碌一整天,常常连一餐饭都没有人给我们吃,至于说看病就更是奢谈了!但是,作为僧众即使穷困、饥饿,我们日中一食,也没有忘记作为宗教师利益一切众生的责任。我认识一个英籍在泰国出家非常持戒的尊者,曾经在澳洲的森林教导禅修。一星期七天,他日中一食,七天只吃六顿饭,节省一顿,为了不给护持的信徒添麻烦。这么好的修行者,没有衣食的保障,没有医疗的保障,却是无怨无悔教导禅修,利益有缘众生。试一试,让那些自以为修行的凡人也一星期只吃六顿饭,看看他能坚持多久?因此,对社会上那些一味要求出家僧众为圣人者,我想,即使是圣者在眼前,你还是有眼不识泰山。当然,更不能因为僧众中的害群之马而剥夺了广大出家众的社会权益,凡圣僧众都应该享受公民社保的权利,不是吗?这是众生平等的社会大事,有谁可以将它剥夺呢?

    最后,我慎重的恳请诸位仁者:请维护众生平等的社会权利,请尊重佛教僧众们的人权!

    请积极推行、护持佛教僧众们参保的公民权利,这是有利益社会和平、安定、和谐而自利利他的功德之事。

(编辑:保定佛教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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